一、通用文件
有效版本的管理体系文件(手册、程序文件等)。
1.营业执照(副本)或机构成立批文复印件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(包括: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、社会团体登记证书、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、党政机关设立文件等)。若管理体系覆盖多场所活动,应附每个场所的法律地位证明文件的复印件(适用时)。
2.法律法规要求的其它文件:有效期内的行政许可(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)、SC、CCC、消防验收报告、安全生产许可证、环评批复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证明、安全评价或职业病危害预防评价批复和验收证明、其他相关资质证明等。
3.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http://gsxt.gdgs.gov.cn/)查询“严重违法企业名单”,提供查询截图。
4.生产工艺流程图或服务提供流程图。
5.组织简介、组织机构图。
6.认证固定场所清单(有固定多场所时填写附表1)。
7.认证临时场所清单(有临时场所时填写附表2)。
8.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(与相关认证体系相关的)。
二、各管理体系相关文件
(一)质量管理体系
1.近一年内产品型式检验报告(产品标准有要求时)。
2.食品生产企业需提供:
3.承诺遵守法律法规、认证机构要求、提供材料真实性及产品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企业自我声明;
4.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说明,包括使用的添加剂名称、用量、适用产品及限量标准等。
(二)环境管理体系
1.重要环境因素清单。
2.环境目标、指标和管理方案。
3.近一年内环境监测报告。
(三)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
1.危险源/风险清单。
2.职业健康安全目标、指标和管理方案。
3.近一年内安全监测报告和职业卫生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。